中介们所谓的“技术”手段
信用卡逾期了找中介管用吗?恶意投诉反被抓
2021-08-28 来自: 安阳市商乐宝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浏览次数:699
日前平安银行发布一条讯息,自己银行的客户信用卡逾期后,找黑中介恶意投诉银行。已被银行报警,并且抓捕归案。
据了解疫情发生后,部分持卡人收入受到影响,还款意愿和还款能力降低。今年2月,央行等五部委联合发文,要求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人群,金融机构在信贷政策上予以适当倾斜,合理延后还款期限,征信上予以宽限。
但由于各家商业银行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这一群体的判定规则、所需材料要求有所不同,部分客户借机恶意拖欠信用卡,以期获得延期还款、减免利息、停息挂账等优待,同时还催生了各类灰色中介。
部分灰色中介以“个人债务重组”为幌子,将投诉作为协商的核心手段,在获取客户信息后,批量代写投诉信并邮寄至监管部门投诉,凭借XJ材料等为客户索取减免幅度更大、分期时间更长的还款方案。
据各家银行反馈,“反催收联盟”已经形成一条规模化、组织化的产业链。在百度搜索“反催收联盟”,结果多达数十万余条。铺天盖地的反催收广告、迅速集结的反催收组织不仅阻碍银行正常开展催收工作,而且严重扰乱金融市场秩序和社会信用体系。
(1)WZ材料,假装RSQT申请减免费息
银行针对困难人群通常会推出延期还款、减免费息之类的政策,“反催收联盟”利用银行政策,与债务人串通,WZ村(居)民委员会开具的经济困难证明材料或医院开具的身患重病的证明材料,以此在与银行的协商中获得更多的CM。
近年来,各家银行均出现不同债务人证明材料内容雷同,甚至连错别字都是一样的情况。经实地调查发现,有的债务人提供的所谓经济困难、身患重病的证明以及证明材料上加盖的公章都是WZ的。
(2)恶意投诉向银行施加压力
随着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的增强,监管机构开通“投诉”渠道,在银行与持卡人之间搭建平等沟通的平台。这一原本促进持卡人和银行沟通的便捷途径,却被“反催收联盟”利用。
“反催收联盟”指导债务人致电银保监会投诉维权热线或各地区的银保监局投诉专线进行恶意投诉,甚至歪曲事实诬告银行、要挟银行,以达到免除利息或延期还款的目的。
(3)诱导催收员违规,敲诈银行
“反催收联盟”传授债务人故意拖延还贷的方法,有套路地激化债务人与银行之间的矛盾,指导债务人使用与银行对立的话术,刺激催收人员,诱导催收人员违规,并在录音后向各地银保监局等监管机构投诉,借机向银行索要赔偿,敲诈勒索银行。
存在的隐患风险
“反催收联盟”在赚取协商费、服务费后,迅速撕破“帮扶者”的假象,不择手段榨取债务人的价值,以获取ZD化的经济利益。
(1)贩卖债务人数据,获取不当得利
“反催收联盟”作为债务人的代理中介,不可避免地掌握大量债务人的信息,于是将债务人信息贩卖给其他“有需要”的机构,从中获取一笔不菲的收益。
很多债务人在加入“反催收联盟”后,反而更频繁地接到贷款电话。债务人的信息一旦被泄露,轻则会受到金融贷款机构的骚扰,重则可能成为犯罪分子“狩猎”的对象,犯罪分子会伺机对其进行ZP或资金窃取。
(2)对债务人进行敲诈勒索
“反催收联盟”以维权为表象,以缠诉闹访为手段,传授恶意逃债技巧,是一条恶意套利的灰色产业链。从事反催收业务的人员普遍素质不高、法律意识淡薄,代理完成后,“反催收联盟”可能利用债务人曾向银行提供XJ材料、WZ公章的把柄,一步步诓骗甚至胁迫债务人签订借款合同,使其落入“套路贷”的陷阱。债务人本想利用套路恶意逃废债,反被“反催收联盟”套路,陷入更深的深渊。
监管部门的态度
监管部门对恶意欠款行为一直保持高压态势。政策层面上,“打击恶意逃废债”已被写入了2020年政府工作报告,各地监管机构也发布相应的风险提示。
广东银保监局发文提示称,“代理处置信用卡债务”行为,不仅扰乱消费者还款计划,而且严重损害了消费者合法权益,表现形式包括收取高额佣金、增加了还款费用、个人征信系统留有不良记录。
消费者遇到金融消费纠纷时,应及时向相应的金融机构提出合理诉求,或通过其他合法途径依法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通过正规渠道与银行联系沟通。若不慎已上当、已缴纳所谓的手续费给“黑产中介”,建议向公安机关报案追回手续费并严惩非法中介。